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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 政策以"稳"为主 调控趋弱市场发声

中指研究院  2015-01-08 17:37

[摘要]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房地产市场则持续走弱,商品房量价均呈现同比下降,开发 增速持续放缓。在此背景下, 政策以“稳”为主,更关注民生保障和长效机制顶层设计,通过货币政策调整、户籍改革、棚户区改造等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购房需求,稳定住房消费。

 

6.逐步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6.1多渠道保障棚改资金需求

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住建部公布数据,截至9月底,已开工720万套,基本建成470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103%和98%,完成 10700亿元。10月14日,住建部发布消息称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已实现应保尽保,到2014年9月底,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实物方式及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累计解决了近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中约1900万户是城镇低收入家庭。

棚户区改造仍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年初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棚户区居民实施住房改造,已经成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重要方式。9月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 次会议中指出,在解决“三个一亿人”住房问题方面,要科学制定“十三五”住房保障计划和年度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2015年棚户区改造规模不低于今年,林区、垦区棚改力争基本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也指出未来将加快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旧住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到2020年完成城区棚户区改造。

积极拓宽金融渠道,保障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今年以来, 多次强调加强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5月19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逐省研究融资预案,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推进企业债券新品种创新,研究推出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券试点。8月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下发,明确各地要推进债券创新,8月13日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券融资计划、股权 计划等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7月25日,银监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金融事业部开业 ,人民银行通过抵押补充贷款(PSL)工具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提供了1万亿元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额度,资金利率较市场利率低约1个百分点。截至10月末,使用PSL资金发放的棚户区改造贷款3127亿元。国开行对棚改资金支持力度的不断升级,意味着通过棚改推进中国城镇化进程、推进中国经济与社会结构转型升级,已经上升成为国家战略,资金则将主要通过政策性银行解决。此举将有效缓解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的资金瓶颈,大大加快棚改建设力度,同时对扩内需、转方式、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2 建立多层次、多来源的住房保障体系

确定共有产权房,并进行试点。今年两会提出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4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刊发新闻稿,确定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和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同时住建部将适时拟定《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意见》,以便作为推广共有产权住房的规章依据。9月15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据悉湖北省新增宜昌、秭归、汉川3城市作为共有产权房试点。此外,12月19日起,南京市将停止接受保障性限价房申请,限价房、经济适用房都会归并为共有产权房,并在明年开始推出。

公租房和廉租房两房并轨。2013年末,住建部、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指出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2014年3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完善并轨过程中的财政工作。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创新融资机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从地方层面来看,6月北京出台《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 ,其中提出两房并轨为配租型保障房,9月四川发布《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进行两房并轨工作。

收购普通商品房房作为保障房源。2014年北京、湖南、江西等地出台文件,提出 收购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来源,此方式不仅可以保障保障房房源,也有助于城市消化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合理回归。据悉,住建部积极研究收购普通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来源的新模式,拟出台收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对地方 回购或回租普通商品房分类做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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