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雅居的业主们一直努力推动成立
业主委员会,尽管遭遇了各种困难。在经历了暴风雨延期投票和
开发商的阻力之后,最终结果仍然未定。本文详细讲述了筹备组成员和业主们的努力,并分析了开发商声明的法律效力。

从去年底开始,江门东方雅居的业主们就一直在努力筹建业主委员会,但过程并不顺利。上个月,由于暴风雨,首次业主大会被迫推迟到6月17日继续投票。经过15天的投票时间,投票结果初步统计完毕,但开发商的突然声明让筹建工作再度陷入困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此次投票决定的是《东方雅居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东方雅居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以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虽然大部分业主积极参与投票,但开发商江门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7月3日递交了一份声明,表示不参与此次投票。这一声明的有效性成为能否成功组建业委会的关键因素。
东方雅居的业主们为组建业委会付出了大量精力和时间,他们的热情和坚持令人感动。筹备组成员频繁上门通知业主投票,甚至许多宝妈带着孩子义务值班,业主们也纷纷回家投票。可以看出,大家都在为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然而,开发商的一纸声明却给这个过程带来了不确定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广东良匠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指出,开发商在6月30日已经签收了表决票和相关材料,但在7月3日才提出书面异议,属于逾期提出。因此,开发商的声明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尽管如此,目前蓬江区住建局和环市街道办事处还在对这一声明进行研判,最终结果尚未确定。
这一事件反映了业主们在与开发商博弈中的艰难处境。虽然法律规定明确,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变数。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出明确答案,确保业主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