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江门市启动商品房收购,用作保障房】广东江门市政府开始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收购范围涵盖江门市各区,并明确了具体条件和时间安排。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同时提升保障房供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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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江门市政府通过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决定开始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公告指出,这次收购将由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以合理价格在江门市各行政区域内进行房源的征集,目的是为了增加保障房的供应,缓解住房压力。
此次收购的商品房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及以下、权属清晰可交易等。此外,优先选择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整栋或整单元未售项目。征集的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24日,房源需符合政府设定的标准和要求。
与此同时,惠州市也已发布类似公告,开始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显示出广东省在这一领域的全面推进。住建部近日召开会议强调,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需求和商品房库存水平,自主决策、自愿参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有望加速存量商品房的去库存过程,推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小编点评:江门市的这次商品房收购行动,不仅是一次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尝试,也是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的一种有效应对策略。通过收购未出售的商品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既能缓解市场库存压力,又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从长远来看,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还有助于平衡市场供需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健发展。
此外,惠州市的类似行动也表明,广东省各地正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加快落实保障房建设任务。住建部的指导意见和央行的再贷款支持,更是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政策和资金的双重保障,确保这一系列措施能够顺利实施。
总的来说,江门市和惠州市的商品房收购行动,不仅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去库存的机会,也为城市居民带来了更多的住房选择和保障。未来,随着更多城市加入这一行列,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将进一步增加,有助于解决城市住房难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