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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规:意见征集进行中!

江门房小通2025-01-07 20:55:51来自北京市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就市中心城区及城市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范围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此次调整旨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政策,制定了详细的征收标准和范围。此次征收标准将于2025年3月1日生效,为期三年。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发布公告,计划调整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和范围,并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公告指出,公示期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月5日,市民可通过邮寄或电话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务必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此举旨在通过政策调整,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此次政策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对配套费的征收标准和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市中心城区与城市新区的建筑项目将按建筑面积和基建投资额计算基数来征收配套费,具体标准为建筑面积×基建投资额计算基数×4%。不同类型建筑的基建投资额计算基数各不相同,例如商业服务业设施为2133元/平方米,住宅为1880元/平方米等。

江门市此次调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标准,旨在通过降低费用门槛,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进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财务灵活性,也体现了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努力。特别是在经济波动较大的背景下,降低成本是吸引投资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需注意平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保障,以免因费用降低而影响市政建设质量。此外,市民的积极参与和意见反馈对于政策优化非常关键,政府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希望通过此次调整,江门市能够成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为市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城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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