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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0月实施!江门农村集体性质留用地不得用作商品房地产开发!

优家江门2018-12-22 19:03:31

12月21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江门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适用于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留用地。新政将于2019年10月1日执行,有效期五年。

图解:江门市市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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