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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6月蓬江中小学招生地段揭晓!今天开始报名!

优家江门2025-04-01 11:50:08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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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蓬江区教育局公布,2025蓬江区中小学网上报名于今天正式开始,不管计划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要集中统一报名。

丁姐细看相关安排,2025年招生入学条件与2024年保持基本一致。



重点速览!



①蓬江区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②2025年蓬江区继续实行公民办同招政策,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公办中小学地段划分公告时间为6月中下旬


④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可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二孩同校”




入学报名条件与去年保持基本一致


蓬江区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按招生地段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禁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的方式招生。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力争逐年提高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蓬江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公民同招” 3月31日开始网上报名


2025年蓬江区继续实行公民办同招政策。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用同一招生平台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每天晚上23:00到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根据《意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要求,通过蓬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学生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另据计划,公办中小学地段划分公告时间为6月中下旬,具体地段划分方案将在“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6月下旬至7月下旬。被录取的新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小学“二孩同校”政策继续实施


一孩、二孩如果入读不同学校,“接送难”是许多二孩家庭要面临的一大问题。2024年蓬江区制定了“二孩同校”相关政策。2025年,该政策保持不变,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可在网上报名时申请“二孩同校”。


根据《意见》,申请“二孩同校”的适龄儿童(简称“二孩”)符合蓬江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与适龄儿童同一父母的哥哥或姐姐(简称“一孩”)2025年9月还在蓬江区公办小学就读,具有蓬江区公办小学学籍;一孩与二孩的入学条件和报名信息(包括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等)完全一致,没有发生变化。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时可以提交“二孩同校”申请


经审核符合“二孩同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且一孩所在学校的空余学位充足,将统筹安排二孩在一孩所在学校入学。经审核不符合“二孩同校”条件或者一孩所在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二孩的学位将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


此外,蓬江区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只能申请将二孩调整到一孩所在的学校入学,不能申请将一孩调整到二孩所在学校。




   2025年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指引



根据《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现就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招生辖区范围安排及咨询电话


(一)小学招生辖区划分


中心城区: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的生源,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滨江新区范围包括滨江社区、新昌社区、华安社区、华盛社区、园山湖社区、石头村、石滘村。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范围包括山畔雅苑、御景豪苑、福泉新邨、联发悦澜山(悦澜雅居)、碧辉园、灏景园、中梁旭辉壹号院(雅滨园)、龙光龙湖(御海阳光花园)、合生帝景花园、碧桂园珑悦府、大观华府。】


各镇(街):潮连街、棠下镇(除滨江新区以外)、荷塘镇、杜阮镇(除杜阮群华群福片区外)的生源,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初中招生辖区划分


中心城区:环市街、白沙街、滨江新区的生源,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滨江新区范围包括滨江社区、新昌社区、华安社区、华盛社区、园山湖社区、石头村、石滘村、周郡村。)


各镇(街):潮连街、棠下镇(除滨江新区以外)、荷塘镇、杜阮镇的生源,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三)咨询方式


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范围


年满六周岁(指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报名时间


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每日23: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三)招生报名办法


1.中心城区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于报名时间登录“2025年蓬江区中心城区公、民办小学招生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html?studenttype=1),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选择“确认提交”,进入审核阶段。


若填写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一致,通过验证,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可以打印报名表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如果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不一致,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登录后,报名系统将会提示,家长需要携带报名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操作,请登录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阅读《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操作指引》。


2.各镇(街)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符合各镇(街)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请按照所在镇(街)的招生简章进行报名。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在蓬江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蓬江区户籍和非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2.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3.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符合附件1序号①—⑦项中条件之一的非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二)招生报名时间


1.在蓬江区内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每日23: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2.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蓬江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每天晚上23:00到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三)招生报名办法


1.在蓬江区内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由在读的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学校通知家长。


2.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蓬江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1)中心城区学生报名办法

具蓬江区户籍学生,及符合附件1①—⑦条件的非蓬江户籍学生,于报名时间登录“2025年蓬江中心城区小升初公、民办招生平台”(http://jmzsbm.jiangmen.cn/pjpt/wp/loginsignslpj.html?studenttype=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若填写的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一致,通过验证,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可以打印报名表回执,完成报名手续。


如果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审核信息不一致,家长点击“报名进度查询”按钮登录后,报名系统将会提示,家长需要携带报名材料(见附件1和附件2),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操作,请登录蓬江区政务网(http://www.pjq.gov.cn/)阅读《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操作指引》。 


(2)各镇(街)学生报名办法

符合各镇(街)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到各镇(街)中心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特殊学生的入学


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在江门市中小学生招生平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模块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到八周岁以后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教育与信息化股(电话:)或镇(街)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生效。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2025年我区继续实行公民办同招政策。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用同一招生平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每天晚上23:00到次日8:00为系统维护时间)


适龄儿童有意愿入读民办学校的,家长可参照公办中小学报名方式(本文第二、第三点)进行报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学生。


录取和注册安排

我区将于2025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由录取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新生家长到校注册。


具体工作以《江门市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附件:

1.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2.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

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说明:

1.不接受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入读小学。

2.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6.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附件2

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
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蓬江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江门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我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蓬江区辖区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为:中心城区的区直学校,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辖区的学校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适龄儿童户籍和居住情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综合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即单校划片),按招生地段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禁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的方式招生。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的户籍新生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三)“两为主”原则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切实按照“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力争逐年提高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发展,对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按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规定享受居住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四)信息公开原则


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建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及时将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地段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网络、“蓬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长、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和条件


1.招生对象范围

年满六周岁(指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之前出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和符合入学条件(见附件1)的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由于未满六周岁的儿童无法建立学籍和已经建立学籍的学生无法重复建立学籍,所以2019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儿童和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报名。若发现报读资料造假,不予安排入学,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2.报名入学条件

报名的适龄儿童须符合以下其中一种条件:

(1)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在本区居住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①在蓬江辖区内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②在蓬江辖区内居住、服务的江门市及蓬江区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③在蓬江区居住和服务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④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且全权拥有产权(住宅产权所有人为父或母,或父母两人共有),并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子女。

⑤父母双方或单方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子女。

⑥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为监护人并居住在蓬江区的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子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为国外或港澳台人士的)。

⑦江门市以外户籍:父(母)在蓬江区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子女。父(母)须持有在蓬江区内居住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至少在2024年9月1日前由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签发且至2025年2月28日仍有效的居住证),同时在蓬江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至少从2024年9月份开始连续依时缴交)。(注: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⑧江门市下属县(市)(指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户籍:父(母)在蓬江区有固定住址、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子女,父(母)须持有位于蓬江区的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出具备案证明,租赁期限须早于2024年9月1日,且到2025年2月28日依然生效);或者父(母)在蓬江区有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蓬江区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同时在蓬江区连续依法、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或以上(至少从2024年9月份开始连续依时缴交)。(注:居住证明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二)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


2.报名办法


本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家长要根据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公布的《2025年蓬江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引》和镇(街)中心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的报名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


其中,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的招生管辖区为蓬江区中心城区(主要包括白沙街、环市街、滨江新区、杜阮镇群华群福片区)。中心城区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如下:


①需在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相关部门反馈一致的确认为报名有效,家长不需到现场审核。

②网上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网上后台信息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需要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确认报名资格。


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在蓬江区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蓬江区户籍和非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2.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蓬江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3.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蓬江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符合附件1(序号①—⑦)项中条件之一的非蓬江区户籍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在蓬江区内公办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在所读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4月18日,具体由所在学校安排。


2.在蓬江区民办小学和蓬江区外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包括蓬江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蓬江区户籍的学生),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在网上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接受报名。符合在蓬江区中心城区报名条件(主要包括白沙街、环市街、滨江新区)的适龄儿童,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符合各镇(街)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招生工作。


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学位安排和录取


(一)招生地段划分依据


参考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制定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义务教育实施步骤和规划统计指标问题的几点意见》的规定,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为目标,根据当年入学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招生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参照往年招生地段,保持相对稳定,做到科学、合理划分各学校的招生地段。


(二)学位分配原则


根据划定的学校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


“人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房产)相一致,否则视为“人户分离”(注:房产不包括商铺、车库、商业公寓等)。“人户一致”的学生按招生地段安排学位,如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


“就近入学”是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产地址一致的地址就近安排入学。但“就近”是相对的,受学校的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生源情况、街区形状和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等客观因素影响,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安排到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入学,可能会在“较近”学校入学,而不是“最近”学校入学。


“统筹安排”是指若根据学校招生地段按“人户一致”安排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按照“非人户一致的户籍生,购房生、租住生”的先后顺序就近安排或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三)学位安排具体办法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办法

根据“人户一致”分配学位的原则,对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学位安排采用如下办法:


A.一手房住户

父母购买一手房的适龄儿童户籍已迁到该房屋,而且为新生及其父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实际居住地,可根据“人户一致”原则,按该地址所属学校的招生地段安排学位,否则统筹安排学位。

B.集体户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属招生辖区范围内的集体户,适龄儿童父(母)及适龄儿童出生入户(迁入)蓬江区后户籍没有发生变动。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并为新生及其父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查询结果,确认辖区内无其他房产的证明)。

C.租住户

(1)适龄儿童和父(母)租住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廉租住房,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2)适龄儿童与父(母)居住在祖辈(指适龄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租赁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廉租住房的,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3)适龄儿童和父(母)租住在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的公共租赁房,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4)适龄儿童和父(母)在蓬江区租住私人房屋的,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D.二手房住户

已购买并获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房业主子女,户籍已迁入该房产单元,并为实际居住地,且该房产单元前五年内(从入学时开始计算,适龄儿童亲生兄弟姐妹除外,下同)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

E.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居住在房产权属为祖辈家的房屋,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后一直在该祖辈房屋,并没有发生变动,且此房产前五年内没有适龄儿童按地段生安排在所属招生地段学校入学的。

F.共有房产

适龄儿童或适龄儿童父母与直系亲属(指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辈)共有房屋产权,并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在适龄儿童出生落户后一直在该房产,此房产前五年内没有适龄儿童(同上)按人户一致地段生安排入学的。

G.挂靠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籍在招生辖区范围内,户籍挂靠在亲戚家或其他人家,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H.户籍在商业公寓

父母购买商业公寓且户籍已迁到该商业公寓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I.不依时报名住户

对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但不按规定时间依时办理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学位入学。



2.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办法


在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础上,将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分批次进行相对就近统筹入学,安排顺序为“先购房生再到租住生”(见附件1)或采用电脑抽签办法安排,不服从学位安排的,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


3.符合“二孩同校”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申请与一孩同校:


(1)申请“二孩同校”的适龄儿童(简称“二孩”)符合我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

(2)与适龄儿童同一父母的哥哥或姐姐(简称“一孩”)2025年9月还在蓬江区公办小学就读,具有蓬江区公办小学学籍;

(3)一孩与二孩的入学条件和报名信息(包括户籍地址、房产地址等)完全一致,没有发生变化。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网上报名时可以提交“二孩同校”申请。经审核符合“二孩同校”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且一孩所在学校的空余学位充足,将统筹安排二孩在一孩所在学校入学。经审核不符合“二孩同校”条件或者一孩所在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二孩的学位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家长只能申请将二孩调整到一孩所在的学校入学,不能申请将一孩调整到二孩所在学校。)



(四)录取原则及录取批次顺序


1.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辖区分别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和各镇(街)中心学校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录取学生。《入学通知书》将于2025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需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录取批次顺序

已经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人户一致的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按地段安排学位。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计划内人数,超出计划未被录取的,将统筹安排学位)。

第二批次:不符合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安排第一批次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政策性照顾生学位安排


(一)政策性照顾生类型


1.烈士、优抚对象的子女。


2.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子女。


3.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顶尖人才、一级人才的适龄子女。


4.先进人物的子女。在蓬江区辖区内居住和服务,近两年受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人物或劳动模范的子女。


5.经认定、评定和举荐产生的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二级人才的适龄子女。


6.父(母)户籍在蓬江区且在蓬江区内居住和服务的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适龄子女。


7.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士的子女。包括江门市荣誉市民的子女,蓬江区大型企业和纳税大户的高层管理人员[指上一年度(2024年)蓬江区纳税前20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且已担任该企业一年以上的董事会主席、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子女。



(二)政策性照顾生的学位安排


以“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可适当根据学生入学志愿考虑统筹安排入学。若所填报志愿学校的人数较多且安排地段生后学位难以满足安排,则将部分学生调整到其他学校入学或通过抽签办法安排。每所学校政策性照顾生不超过该校招生计划的3%。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符合政策性照顾生条件,而且已经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家长需将相关佐证材料交给所在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统一收集后,于2025年3月31日至4月25日将公函和申请资料递交到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206室,办理政策性照顾生申请手续。


特殊学生的入学


为保障特殊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根据残疾儿童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可安排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需入读特殊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在江门市中小学生招生平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模块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特殊儿童入学评估,有关评估的事宜另行通知。经过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入读特殊教育学校。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到八周岁以后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或镇(街)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方可办理缓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申请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条件


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2025年蓬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对象须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A.具有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B.具有蓬江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仅限报读初中)。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为蓬江区户籍。

D.父(母)或祖辈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并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

E.户籍在江门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区2024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居住证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F.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其他县(市、区),父(母)在蓬江区2024年9月份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持有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本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者父(母)在蓬江区有共有房产或祖辈在蓬江区全权拥有房产(不含铺位、车库、商业公寓,已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适龄儿童(社保缴费清单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G.在蓬江区居住的华侨及外籍人员。

经批准设跨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跨区招生对象为江门市各市(区)符合上述ABCDG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工作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并严格按照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


落实公民办同步招生的要求,通过蓬江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平台统一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取注册。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学生均通过电脑派位方式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须经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核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

1.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2.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资料明细表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
公办中小学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说明:

1.不接受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报名入读小学。

2.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4、5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必须提交齐全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资料不齐全的不接受报名。

5.家长报名后视为服从学位安排;不服从本区学位安排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就读,本区不另作安排学校入学。

6.通过补缴社会保险费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

7.家长所提供的居住证和社保缴费清单须为父或母同一方同时持有。


附件2

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
公办学校报名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注: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潮连街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各镇街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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