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显示,对于符合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且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贴息贷款利率将由承贷金融机构按照规定进行统一调整,借款人无需提出申请。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家有关通知,针对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新贷款以置换原有贷款或协商变更利率。对于“二套转首套”以及当前采用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借款人需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将会相应影响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的贴息金额。如有任何疑问,借款人可咨询承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金融机构。同时,新修订的《公积金管理办法》也对发文主体、缴存基数、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变化和规定,具体细节请参考政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