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9月24日起,高层次人才在江门市工作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2年9月24日起,高层次人才在江门市工作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其中,顶尖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0倍,一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二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三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
按照新政,顶尖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0倍,个人最高可贷300万元,两个人或以上最高可贷600万元。
《通知》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工业振兴”、“人才倍增”工程,加大对到我市投资、创业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22年9月24日起,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经我市认定、评定和举荐的高层次人才。
二、优惠政策内容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优惠。高层次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办理退休手续仍在工作的,可缴存住房公积金至解除劳务关系。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优惠。高层次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在房屋租赁期内申请每半年定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间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适度提高。其中,顶尖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0倍,一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5倍,二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三级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放款时,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发放,无需参与轮候放款。
(四)住房公积金服务优惠。高层次人才在开设绿色通道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可享受一站式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服务。
除此之外,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出台阶段性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调整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其中,《关于阶段性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的通知》提出,2022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本科学历的人才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1倍;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贴息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
也就是说,本科生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至33万元,两个人或以上申请额度调整至66万元;硕士研究生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至36万元,两个人或以上申请额度调整至72万元;博士研究生个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两个人或以上申请额度提高至120万元。
新政明确,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贴息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关于调整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显示,2022年9月24日起,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按照新政,职工在江门市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一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
其中,2022年9月23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额度执行。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