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成为全省首批获得批复实施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
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江门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日前经省政府批准正式实施,成为全省首批获得批复实施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
据了解,《区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海洋保护区面积不少于30900公顷,保留区面积不少于30181公顷,大陆自然岸线不少于208.33公里,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少于25公里,建设用围填海规模总量控制在503公顷以内,海水养殖功能区面积不少于39400公顷,近岸海域功能区的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监测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区划》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开发、集中集约、注重保护、保障安全”的原则,将我市区划范围海域划分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用海区、旅游休闲娱乐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利用区、保留区7个一级类功能区,明确我市海洋未来发展总体定位为珠三角辐射大粤西的枢纽型节点、珠江西岸粤港澳合作重大平台和全省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开发区,形成紧凑发展的“一带三轴、一核三片”生态型组团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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