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4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在江门市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将从2016 年3月1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官网发布《关于在江门市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公告。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将从2016 年3月1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开始后,《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都由《不动产权证书》所取代。
为实现新旧证书平稳过渡,原已申请办理商品房及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将继续颁发土地使用证,自3月1日开始,对于商品房及宅基地办理土地证的业务将停止收件。在此期间,各国土所的收件及已收件但未能于3月1日前送至国土局的业务,将会按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及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
以下为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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