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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积金缴存额上限调整 高可缴4449.83元

江门日报  2015-06-25 08:20

[摘要]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根据《通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449.83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014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印发《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将于7月1日起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根据《通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449.83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014元。另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7.5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息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调整下一个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

按照我省规定,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且不能低于我市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1350元/月),不能高于2014年度我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能高于20%。根据该规定和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2015年度,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249.15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70元。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在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和月缴存基数上限之间的,按实计缴,高于月缴存基数上限的按月缴存基数上限计缴。

记者对比去年的缴存调整通知发现,今年我市市区(蓬江、江海、新会)月缴存额4449.83元的上限,比去年的上限3940.91元增加508.92元;四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月缴存额4014元的上限,比去年的上限3570.91元增加443.09元。

6月30日起我市公积金可实现跨区域自动还贷

跨区置业的职工终于不用每年跑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了。从6月30日起,我市推出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跨区置业的职工,在指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可委托银行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自动还贷)。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举旨在减轻购房职工的还贷压力,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推进同城共融。

申请条件

记者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网看到,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的公告》。《公告》明确了申请条件:

(一)职工或配偶在我市(包括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时贷款未结清且没有。

(二)申请人同意授权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查询贷款还款情况。

(三)申请人的贷款曾办理按年提取还贷的,申请日与后一次按年提取还贷的时间间隔已超过十二个月。

(四)申请人办理贷款时未承诺不办理提取还贷业务。

所需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开通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所需资料和2008年推出的提取还贷一样,申请人要持单位核实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的原件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借款人为申请人配偶的,申请人同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申请人持《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审批表》及收款存折等材料到缴存银行签订提取还贷协议。协议生效后,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定期从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划出相应款项至职工的收款账号。“办完这些手续,职工就不用每年跑过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了。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调整高提取额度、每期高提取限额、提取期限等事项,或准备提前结清贷款的,需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终止提取还贷手续。收款账户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向缴存银行申请变更。”

该工作人员还提醒大家,6月30日以后,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发、融和、邮储、新会农商行、台山农信社、开平农信社、恩平顺德农商行等11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后,都可以申请跨区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还贷业务需本人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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