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认为楼下绿化地人人可停,划分停车位收钱不合理。
楼下绿地被划分为多个停车位,并向业主推销出租,对此,新会区侨兴南路2号部分业主表示不满,认为开发商在未得到业主的授权下就在公共道路上划分泊位出租,侵犯了业主的相关权益。而开发商则表示,该处原来就规划修建车位,而且车位是提供给业主使用。
业主:楼下绿化地人人可停,划分停车位收钱不合理
近日,有市民向市政府热线12345反映称,腾达房地产在新会区会城侨兴南路2号1座与2座之间的公共绿化地划分了多个车位并出售,不合理。3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现场看见,绿化地被划分为9个车位,每个车位前安装了两根铁柱,并配有锁和锁链,其中有两个车位内停着汽车,另外还有几辆汽车停在了车位之外,使本来就不是很宽的道路又“瘦”了不少。
记者在附近走访发现,侨兴南路2号附近没有正规的划线停车位,不少汽车位都停在了楼下的空地上,停车的地方较为紧张。
“楼下是我们公共的地方,每个业主都有权停车,谁先来到谁先停。”黄姨住在侨兴南路2号已经有7年多了,她认为这样把楼下的地方划分停车位向业主出租的做法不合理,而且还会引起矛盾。
另一位刚好下班回家的业主曾小姐告诉记者,楼下划分停车位没有咨询过业主的意见。“已经划一年多了,也不知道是谁划的。”曾小姐认为,楼下的绿化地属于业主公共所有,这样划分停车位收钱,侵犯了业主们的权益。
记者随后致电开发商新会区腾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经理李辉荣表示,侨兴南路2号不是小区管理,1座与2座之间的绿化地原来在开发时就规划为停车位,公司有土地证,目前出租给业主。“划分这些车位的手续也齐全”。
梁辉荣还表示,目前这些车位供业主使用,只租不卖。“我们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些费用,都是长租的,一租就租十几年。”梁辉荣说。
律师说法:土地证决定使用权
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黄日森律师表示,住宅楼下的土地使用权属于谁,要看其土地证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业主们共同所有。
如果土地证属于业主们所有,开发商无权在该处划分车位。“如果该处的土地证属于开发商所有,则开发商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同意后,有权在该处划分停车位。”黄日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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