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记者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为鼓励和吸引外地高层次人才来江门市工作,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从5月1日起,江门市将正式施行《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
日前,记者从江门市住建局获悉,为鼓励和吸引外地高层次人才来江门市工作,解决人才住房的后顾之忧,从5月1日起,江门市将正式施行《江门市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周转性住房。
据了解,2012年引入江门市市区工作的外地高层次人才,本人及单位暂时未能解决住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这些人才包括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获或省政府以上奖励的高级技能人才等。
《办法》指出,人才公寓的使用原则是“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动态管理”。其中规定,人才公寓的周转期最长不超过3年,从办理入住手续的当月开始计算。另外,人才公寓的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租金参考价(由江门市住建局按照上年度市区房屋租金水平制定并发布)的50%计收。
据介绍,目前江门市将把部分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房源划为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江门市人社局领取相关申请表并提交有关材料。经过批准后接受轮候分配,分配过程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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