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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两会:代表建议规范房中房改建

江门房天下  作者:余太平  2010-01-26 08:59

关键词

房中房

市民向有关部门投诉房中房现象时,往往被一个部门推到另一个部门,最后投诉至城监部门时,城监部门仅能上门向户主发出违规通知书要求其整改,起不到明显的整治作用。

随着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市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部分市民将自己的旧房改建成多个套间出租,这些房中房出租屋在消防、卫生、建筑物结构安全、治安等方面均存在极大的隐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本次人大会议上,市人大代表郑仕进提出建议,切实加强对房中房改建的管理,以消除诸多隐患,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郑仕进在建议中以自己所在的江海区江南街为例,讲述了房中房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江南街现有出租屋约1500间,其中一间改建多间出租的约有300间,情况较为严重,危害房屋结构安全。据了解,房中房出租屋现象不仅存在于江南街,在环市、仓后、堤东、白沙等街道内的旧城区也普遍存在。

郑仕进在建议中指出,违规装修改建的管理涉及到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但这些部门面对违规现象均无执法权,上门处理、执法需要由城监部门进行,而城监部门亦无处理、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可依。在此情况下,市民向有关部门投诉房中房现象时,往往被一个部门推到另一个部门,最后投诉至城监部门时,城监部门仅能上门向户主发出违规通知书要求其整改,起不到明显的整治作用。

针对这些问题,郑仕进建议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学习广州等地的做法,理顺执法依据,统一管理、执法部门;另一方面可制订条例,规范管理改建问题,让部分闲置的房屋在符合建筑、消防安全的条件下改建出租,并纳入相关部门管理,同时加大出租房、廉租房、小型户楼宇的建设,以解决城市外来务工者及中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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